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取保侯审
来源:[db:出处]日期:2022-10-17 22:34:30
(一)被羁押在西城区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 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 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 一千元人民币。(三)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1、与本案无牵连;2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