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坚持“早委托、早会见”原则,抓住时机,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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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刑事合规: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 代理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等案件。
●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 代理自诉案件: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包括: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触犯的罪名,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和收集证据,代写起诉状,立案,出庭准备,出席法庭庭审,进行法庭辩论等;帮助被告人分析案情,提起反诉,调查收集证据,进行无罪、罪轻、缓刑和免于处罚辩护,参加调解,进行和解等。
● 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包括: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确定诉讼主体,代写起诉状和答辩状,确定诉讼请求和反驳意见,调查和收集证据,立案,出庭参加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