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情描述】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5年3月7日被羁押,同年4月14日被逮捕。<查看详情>>
乔某系党校学生,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刑事拘留,经过郭永满律师的辩护,被处以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查看详情>>
刘某因贪污罪被海淀区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经郭永满律师成功辩护,最终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查看详情>>
冯某受贿并挪用公款,检察院建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到十五年,经郭永满律师成功辩护,被从轻判决。<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