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组成部分
来源:[db:出处]日期:2022-10-17 22:37:35
顺义检察院反贪局转变办案方式,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办案方式,努力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一是注重办案细节,防止工作简单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为维护涉案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坚持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适时使用强制措施、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不着制服、不开警车到单位办案等措施;并及时与单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案件查办情况,让其提前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糙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正名”。对初查做不立案处理的线索,及时与涉案单位或主管部门通报线索查办结果,为举报不实的被举报人“正名”,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如在受理了匿名举报某厂厂长于某涉嫌挪用公款的线索后,经过一个月的缜密初查,查明于某不存在经济问题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顺义检察院从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由反贪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到该企业上级部门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澄清是非,为被举报人“正名”。该企业上级部门对顺义检察院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由上级主管领导在该企业召开中层干部会通报情况,及时稳定了职工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