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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倒卖车票、船票罪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35:12

我国刑法制订了各种扰乱市场的罪名,这些扰乱市场的行为使得公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对于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其中包括倒卖车票、船票罪,那么究竟什么是倒卖车票、船票罪?下面由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倒卖车票、船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倒卖车票、船票罪的构成要件:

1、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二、倒卖车票、船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对“什么是倒卖车票、船票罪”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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