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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合同标的灭失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36: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内容要包括标的物,合同中要载明对标的物要如何处理,那么谎称合同标的灭失会不会否构成合同诈骗的?下面由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谎称合同标的灭失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签订合同前就有诈骗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谎称标的物灭失会构成合同诈骗,但如果是签订合同后,因某些原则谎称标的物灭失的,属于诈骗但不是合同诈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签订合同前就有诈骗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谎称标的物灭失会构成合同诈骗,但如果是签订合同后,因某些原则谎称标的物灭失的,属于诈骗但不是合同诈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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