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1035068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问答 > 虚构担保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虚构担保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36: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出借款项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而有些债务人可能会虚构担保人为债务担保,那么虚构担保方会不会构成合同诈骗的?下面由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虚构担保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虚构担保方为债务提供担保而签订担保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什么是合同诈骗

欺诈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故意欺诈他人的意思,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1、欺诈人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2、被欺诈人因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

被欺诈人的错误非因自己疏忽大意之故,而是因欺诈人的欺诈所致。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

3、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欲成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可见,意思表示是一种行为,是表意人将心理状态表示于外部的行为。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效力意思、表示行为、表示意思。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即效力意思;用以表达行为人内在意思的方式,即表示行为;通过表示行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即表示意思。

4、欺诈违反法律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诚信原则是民事法律的最基本原则,其要求当事人应当以善意的、诚实的、自觉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一原则的规定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与当事人、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虚构担保方为债务提供担保而签订担保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单位

RELATED UNITS

中国司法部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中国公安

中国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热线:137-0103-5068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5层

邮箱: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615号网站地图 京ICP备2020046135号 虚构担保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刑事问答-郭永满律师

X
恭喜您,提交留言成功
等待5秒自动关闭,或者直接点击关闭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