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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00:11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那么,可能大家会有这样的疑惑,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呢?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如下所述: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这是因为这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角度出发才做这样特殊的规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在构成条件上与一般累犯有何不同”问题进行的解答,您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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