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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儿童权益犯罪的刑法规制是怎样的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01:48

近年来,幼儿园教职人员虐童、校园性侵等违法犯罪一次次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又一次次逐渐从公众视野中淡去。为此必须在政策法律法规上对此作出规定,那么侵犯儿童权益的刑法规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跟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侵犯儿童权益的刑法规制是怎样的我国《刑法》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罪名有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等。1、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从重处罚。4、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以上就是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侵犯儿童权益的刑法规制是怎样的”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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