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1035068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问答 > 单位聘用诈骗犯受连带责任吗

单位聘用诈骗犯受连带责任吗

来源:未知日期:2020-12-02 22:32:57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的,一般会对劳动者的身份进行确认,如核查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的事项,那么单位聘用诈骗犯受不受连带责任的?下面由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小编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单位聘用诈骗犯受连带责任吗

用人单位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聘用了诈骗犯的,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是诈骗犯而聘用,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诈骗罪认定主犯从犯吗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 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 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4、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5、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用人单位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聘用了诈骗犯的,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是诈骗犯而聘用,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相关单位

RELATED UNITS

中国司法部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

中国公安

中国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联系热线:137-0103-5068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5层

邮箱: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615号网站地图 京ICP备2020046135号 单位聘用诈骗犯受连带责任吗-刑事问答-郭永满律师

X
恭喜您,提交留言成功
等待5秒自动关闭,或者直接点击关闭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