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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某协会秘书长贪污巨额资金被决定不起诉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3-30 17:57:35

【案由】贪污罪
【案情描述】
   2016年,原国家某协会秘书长(正局级退休担任该协会秘书长)李某因贪污该协会巨额资金被逮捕,郭永满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本案,为李某提供法律帮助。
   郭永满律师经过研究,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协会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在编的公务员,秘书长职务亦不在公务员序列,经国家有关人事部门认证,郭永满律师的辨护观点是正确的。

【案情结果】
北京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李XX贪污犯罪的主体不适格,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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