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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作为非吸公司高管被判缓刑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02 14:08:30

案件概况:
       被告人姚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李世彩律师为姚某做罪轻辩护,经过审理,法院判处姚某缓刑。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姚某担任北京朝阳区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销售总经理,2019年5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北京朝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
       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李世彩律师接受姚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姚某家属的委托后,经过会见当事人,研究卷宗,李世彩律师发现姚某虽然身为公司总部销售部的总经理,但是他其实手下并没有业务员,是自己做销售,他跟客户签订的都是《理财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于受让协议》,债权和抵押物他都去查看过,并未学习过法律的姚某并不清楚公司的业务系非法,主观恶性不大,李世彩律师以此为核心制定了罪轻辩护的策略,建议对姚某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世彩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姚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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