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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减轻处罚处以缓刑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02 14:35:28

案件概况:
       被告人尹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为尹某做罪轻辩护,经过审理,法院判处尹某缓刑。
案情简介:
       2015年5月至2019年11月,北京朝阳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发放传单、网上推介等形式宣传公司理财产品,承诺在固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吸收3000余名投资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4亿余元,其中报案投资人800余名,金额1.3亿余元。犯罪嫌疑人尹某在该公司担任一年理财经理期间,非法吸收100余名投资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约700万元。2020年9月,尹某主动投案自首。202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经过:
       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接受尹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尹某家属的委托后,郭永满律师经过会见被告人,认为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向侦查机关递交取保申请后,没有被动的等待结果,而是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律师意见,最终,尹某成功于2020年11月成功取保。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郭永满律师通过查阅本案的案卷材料,任务尹某有自首情节,系从犯,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确定罪轻辩护的策略,建议对尹某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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