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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被控危险驾驶罪被从轻判决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20 14:45:27

案件概况:

 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由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经过审理,法院采纳郭永满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判处杨某拘役二个月十日。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某日凌晨,杨某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奔驰小轿车,在行至北京市朝阳区某地时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全责。经鉴定,杨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53.2mg/100ml。期间,杨某还找来朋友温某替其“顶包”,被交警识破未遂。

办案经过:

 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接受杨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案发当日,成功将其取保候审后,通过认真分析案卷材料、与杨某沟通,指导其第一时间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与被损坏物品的所有人达成和解,取得谅解书。同时,在公安机关未将赔偿协议、谅解书移送检察院的情况下争分夺秒与检察机关沟通,固定和解情节,使检察院量刑建议从三个月减至二个月二十天。检察院诉至法院时,与法官不断地沟通案情,争取对杨某有力的情节,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意见,判决杨某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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