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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被控掩隐案获得轻判

来源:郭永满律师日期:2020-04-20 14:38:37

近日,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接受委托,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当事人进行辩护,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当事人刘某某被法院从轻判决。

案情简介:

2022年间,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另外3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为转移资金实施转账、取现、提供本人或者介绍他人有偿提供银行卡、账户等行为。据刘某某供述,其涉嫌转移的资金总额约50-60万。

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于2022年8月被羁押,同年9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经过充分研判本案证据,梳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关规定,并大量检索案例后,郭永满律师认为检察机关认定李某某涉案金额认定不清,虽然李某某使用他人银行卡转移资金总额约50-60万,但经细致核实,刘某某利用本案涉案人员孙某某(已判决)的中国银行、北京银行银行卡及微信账户提转移资金的总额仅为9万余元。其中,中国银行和北京银行银行卡为电信网络犯罪转移资金人民币3.5万元,卡内单向流入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全部银行卡及账户单向流入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其余50余万元无任何证据证明与本案有关,依法应予以排除。

找到案件突破点后,郭永满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沟通辩护意见,最终制定了逻辑缜密的辩护策略,并据此准备了充分、详实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及法律、法规规定、案例等辅助类材料。特别是在开庭前一周,审判法官口头认可了郭永满律师的辩护意见,初步将涉案金额认定为9万余元,涉案金额的降低意味着刑期的减轻,大大增加了委托人的信任感与安定感。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郭永满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本案中,郭永满运用成熟的辩护逻辑和细致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赢得了理想的结果,展现了刑事律师的敬业精神和刑事辩护的专业水准,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肯定!

 

 

普法小知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个拗口的罪名由于罪名高发,有了个约定俗成的简称——掩隐罪。

与之密切关联的,是一个简称为“帮信罪”的罪名。2022年最高检公布的起诉人数前三的罪名中,有一个就是帮信罪。

两个罪名之所以密切关联,除了构成要件相似外,很多帮信罪的案件,都是千万律师努力从掩隐罪辩护变更来的结果,而且很多都是作的无罪辩护,争取到了帮信这个相对较轻的罪名。

实务中,对掩隐罪能否辩护变更为帮信罪,主要看其上游犯罪是否既遂。

如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钱款直接转入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收款账户(二维码、收款码等),此时被害人是在上游犯罪的欺骗之下正在处分财产,犯罪尚未既遂。当被害人的钱款进入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收款账户之后,犯罪才既遂,系帮助行为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前发挥作用,是上游犯罪既遂不可或缺的部分,则是帮信罪,而非掩饰隐罪。

而被害人款项直接进入行为人提供银行账户,属于上游犯罪既遂之前,则是帮信罪。

如有证据证实被害人的钱款并没有直接进入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收款账户,而是经过其他转账后再转入行为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在上游犯罪既遂之后发生作用的,属于掩隐罪。

而被害人款项转入其他账户再转入行为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属于上游犯罪之后的行为,则是掩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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