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来源:[db:出处]日期:2022-10-17 22:36:38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区划几经变化,于1987年7月正式成立的。1955年4月正式建立河北省良乡县人民检察院;1955年3月正式建立河北省房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决定,1958年4月1日撤销房山县、良乡县,设置周口店区,划归北京市管辖,相应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周口店区,设立北京市房山县,1960年2月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北京市房山县人民检察院。1974年北京市在燕山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1979年7月,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经国务院批准,1981年1月撤销石化区办事处,建立北京市燕山区,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随即更名为北京市燕山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决定,北京市委、市政府于1987年1月20日正式宣布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成立房山区。1987年7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房山县检察院和燕山区检察院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