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组成部分
来源:[db:出处]日期:2022-10-17 22:36:39
房山检察院职能介绍:(1)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2)负责受理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3)负责受理辖区内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4)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5)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6)负责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法律监督;(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监督;(8)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9)负责本院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10)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11)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