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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作出后对判决不服怎么办?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3-26 11:19:52

  经法院判决有罪后,当事人不服有罪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

       而刑事案件的再审,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两年内提出即可,需要注意,不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而是刑法执行完毕后2年内,超过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就不受理了。意思就是,如果判决有期徒刑5年,那就是在服刑完毕后的2年内,都可以申诉,也就是说在共7年内(5+2)提出申诉都不超期。但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当事人会弄混,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出再审申请的案件,有,但那是民事案件,而且期限是6个月。所以刑事案件还是要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刑事律师要做的专业事情,远比普通人所知道得多,比普通人看到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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