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20 15:24:42
案件概况:
犯罪嫌疑人贵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由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经过审理,检察院采纳郭永满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对贵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贵某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超市,以在自助结账时不扫码或假装扫码的方式,多次盗取超市内商品。贵某于2021年12月某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接受贵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在疫情形势相对严峻的情况下,在看守所着防护服会见了贵某,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综合研判认为本案当事人有取保及不起诉的空间。在侦查阶段,从其客观事实、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及时赔偿被害人损失及获取谅解情况申请取保,贵某于2022年1月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反复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沟通,向检察官提出四点辩护意见:1、因家庭变故产生严重抑郁心理,因排解抑郁方式不当才实施盗窃行为,主观恶性低;2、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3、自愿认罪认罚,再犯可能性小;4、已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案件结果: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意见,对贵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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