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涉嫌冒充军从招摇撞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20 15:18:31
案件概况:
被告人于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一案,由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为于某做罪轻辩护,经过审理,法院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于某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官伙,同贾某(另案处理),以帮助被害人余某的朋友杜某调动工作为由,在本市海淀区某茶馆、海淀区某建设银行等地骗取被害人余某人民币148万元。2020年9月,于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被羁押,同年10月1日被逮捕
办案经过:
普胜达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郭永满律师接受于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郭永满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详细研究案情,发现在本案中,于某虽然冒充军人,但并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及客观事实,同时公诉人指控的钱款均未到于某手中,于某没有谋取任何利益,其行为不应构成诈骗罪。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于某犯冒充军从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