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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被从轻判决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3-27 11:43:34

【案由】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案情描述】
        李某本身只是一个普通人,因为从事保密工作使得他可以接触到一些国家秘密文件。自2014年开始,某境外非法组织找到了李某,许以重利让李某偷偷为其提供一些国家秘密,李某被钱迷了心窍,选择了答应。
        很快,李某事发,于2015年1月11日被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15年2月16日被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郭永满律师接受李某家属的委托,详细研究后发现李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且此类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想要从轻减轻处罚难度极高。

        郭永满律师潜心研究案卷,终于发现本案中定密机关在密级鉴定中存在问题,这下就找到了制胜的法宝,郭永满律师以密级鉴定为中心,为李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帮助,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案情结果】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判处李某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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