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敲诈勒索罪量刑建议五年判七个月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3-27 14:16:41
【案由】敲诈勒索罪
【案情描述】
王某系某国企普通职工,在工作中无意中得知自己的领导郭某存在私生活不检点的情况,王某并没有选择合法举报,而是以此为把柄,向郭某索要二十万“封口费”郭某无奈之下答应了王某的要求。事后郭某越想越气,选择报警。
2018年7月12号,王某被北京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18年8月18日被批准逮捕,基于王某索要的金钱数额较大,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量刑建议五年。
王某家属迅速来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经过简单了解,郭永满律师选择接受委托。
在经过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卷宗之后,郭永满律师发现其实在郭某还未答应王某要求的时候,王某就已经后悔,并且明确表示不再索要财物,郭某在明知王某没有继续敲诈勒索的情况下,还是单方将二十万转到王某账户之后报警,这是本案的关键节点。郭永满律师发现这一点后,迅速提交了律师意见,取得了很好地效果
【案情结果】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意见,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