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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涉嫌非法经营、贩卖淫秽物品罪从轻处罚

来源:北京市普胜达律师务所日期:2020-04-02 09:45:14

【案由】 非法经营、贩卖淫秽物品罪
【案情描述】
        
金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贩卖淫秽物品罪,于2018年被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金某的家属迅速来到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郭永满律师亲自接受了委托。
        接受委托后,郭永满律师会见了被告,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参加了庭审活动,郭永满律师认为,金某贩卖盗版光盘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金某实施贩卖盗版光盘的行为(因盗版光盘中混有淫秽光盘)同时触犯了非法经营罪、贩卖淫秽物品罪两个罪名,属我国刑法理论中的想象竞合犯,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而不以两罪论处。
   另金某无犯罪前科,认罪态度好,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法庭按认定的罪名酌定从轻处罚。

【案情结果】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郭永满律师的意见,决定对金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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